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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指南

5、哪些行为属于违规用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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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行为属于违规用水?

      违规用水是指《四川省城市供水条例》(NO:SC091714)第四十七条规定的单位和个人禁止性用水行为:

(一)不按照合同规定缴纳水费或者非法充值结算水表磁卡;

(二)擅自操作城市供水公用供水阀门或者违反规定使用公共消防设施和市政设施取水;

(三)擅自安装、改装、拆除、损坏结算水表或者干扰结算水表正常计量;

(四)盗用或者转供城市供水;

(五)擅自改变用水性质和范围;

(六)擅自在公共供水管道上或者结算水表后装泵抽水;

(七)其他危害城市供水安全和盗窃公共水资源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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